GB 23200.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前言
本标准代替SN/T 2319-2009《进出口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与SN/T 2319-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
—标准名称中“进出口食品"改为“食品";
—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2319-200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与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花椰菜、樱桃、木耳、葡萄酒、茶叶、蜂蜜、猪肝、鸡肉、鳗鱼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ke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dan)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xian量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原理
试样中残留的喹氧灵采用乙酸乙酯振荡或饱和碳酸氢钠溶液-乙酸乙酯提取,NH2固相萃取小柱净化或凝胶渗透色谱结合NH2固相萃取小柱净化,液相色谱仪或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及确证,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4.1试剂
4.1.1正己烷(C6H10):色谱纯。
4.1.2乙酸乙酯(C4H8O2):色谱纯。
4.1.3乙腈(CH3CN):色谱纯。
4.1.4甲醇(CH3OH):色谱纯。
4.1.5环已烷(C6H12):色谱纯。
4.1.6丙酮(C3H6O):色谱纯。
4.1.7碳酸氢钠(NaHCO3)。
4.1.8无水硫酸钠(Na2SO4):使用前于650℃干燥4 h,密封保存。
4.2溶液配制
4.2.1环已烷-乙酸乙酯溶液(1+1,V/V):分别量取50 mL环已烷与乙酸乙酯,混匀。
4.2.2 5 %丙酮-正己烷溶液:移取5 mL丙酮于95 mL正己烷中,混匀。
4.2.3 50 %乙腈-水溶液:分别量取50 mL乙腈与50 mL水,混匀。
4.2.4饱和碳酸氢钠溶液:称取一定量碳酸氢钠溶于水溶液中至饱和。
4.3标准品
4.3.1喹氧灵标准物质(英文名Quinoxyfen,分子式C15H8Cl2FNO,CAS No. 124495-18-7,分子量308.14):纯度≥98%。
4.4标准溶液配制
4.4.1喹氧灵标准贮备液(100 mg/L):准确称取0.0100 g喹氧灵标准物质,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100 mL,该标准储备液于4℃可保存三个月。
4.4.2喹氧灵标准工作液:根据需要取适量标准贮备液,以50 %乙腈水溶液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标准储备液于4℃可保存一个月。
4.5材料
4.5.1氨基(NH2)固相萃取柱:500 mg,3 mL。
4.5.2滤膜:0.45 μm,0.22 μm,有机系。
5仪器和设备
5.1液相色谱仪,配紫外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5.2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配电喷雾(ESI)源。
5.3分析天平:感量0.01 g和0.0001 g。
5.4凝胶渗透色谱。
5.5离心机:4 500 r/min,配有100 mL的具塞塑料离心管。
5.6粉碎机。
5.7组织捣碎机。
5.8涡旋混合器。
5.9超声波清洗器。
5.10固相萃取装置。
5.11氮吹仪。
6试样制备与保存
6.1试样制备
6.1.1水果蔬菜类
取有代表性样品500 g,将其切碎后(不可水洗),用组织捣碎机将样品加工成浆状,混匀,分成2份,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并标识。
6.1.2茶叶、粮谷与坚果类
取有代表性样品500 g,用粉碎机粉碎并通过2.0 mm圆孔筛,混匀,分成2份,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并标识。
6.1.3肉及肉制品
取有代表性样品500 g,切碎后用组织捣碎机将样品加工成浆状,混匀,装入洁净容器内,分成2份,密封并标识。
6.1.4蜂蜜
取有代表性样品500 g,对于无结晶的蜂蜜样品,将其搅拌均匀。对有结晶的样品,在密闭情况下,置于不超过60℃的水浴中温热,振荡,待样品全部融化后搅匀,迅速冷却至室温,分成2份,装入洁净样品瓶中,密封并标识。
6.1.5果汁、果酒等
将取得的全部原始样品倒入洁净的混样桶中,充分搅拌混匀,再将混匀样品分装两份,每份约500 mL,密封并标识。
在制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注:以上样品取样部位按GB 2763附录A执行。
6.2试样保存
茶叶、果酒、蜂蜜、牛奶、粮谷于0~4℃保存,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于-18℃保存。
7分析步骤
7.1提取
7.1.1茶叶、谷物及坚果等样品
称取5 g(精确至0.01 g)试样,置于100 mL具塞塑料离心管中,加入15 mL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振摇浸泡10 min,加入20 mL乙酸乙酯,涡动30 s后超声提取20 min,4 500 r/min离心3 min,移出有机相,残渣再加入20 mL乙酸乙酯重复提取1次,合并提取液,经无水硫酸钠干燥后于50℃旋转蒸发至近干,加入5 mL正已烷,涡动30 s溶解残渣,按7.2.2步骤净化。
7.1.2蔬菜与水果样品
称取10 g(精确至0.01 g)试样,置于100 mL具塞塑料离心管中,加入30 mL乙酸乙酯,振摇均匀后超声提取20 min,4 500 r/min离心3 min,移出有机相,残渣再加入20 mL乙酸乙酯重复提取1次,合并提取液,经无水硫酸钠干燥后于50℃旋转蒸发至近干,加入5 mL正已烷,涡动30 s溶解残渣,按7.2.2步骤净化。
7.1.3果汁、蜂蜜、葡萄酒等
称取10 g(精确至0.01 g)试样置于250 mL具塞三角瓶中,加入10 mL饱和碳酸氢钠溶液、30 mL乙酸乙酯,振摇均匀后超声提取20 min,4 500 r/min离心5 min,移出有机相,残渣再加入20 mL乙酸乙酯重复提取1次,合并提取液,经无水硫酸钠干燥后于50℃旋转蒸发至近干,加入5 mL正已烷,涡动30 s溶解残渣,按7.2.2步骤净化。
7.1.4肉及肉制品
称取10 g(精确至0.01 g)试样置于100 mL具塞塑料离心管中,加入10 mL饱和碳酸氢钠溶液、30 mL乙酸乙酯,以均质器于10 000 r/min均质提取30 s,4 500 r/min离心5 min,移出有机相,残渣再加入20 mL乙酸乙酯重复提取1次,合并提取液,经无水硫酸钠干燥后于50℃旋转蒸发至近干,加入10 mL环已烷-乙酸乙酯,涡动30 s溶解残渣,于4 500 r/min离心5 min,按7.2.1与7.2.2步骤顺序净化。
7.2净化
7.2.1凝胶渗透色谱
对于7.1.4所得的提取液,取5 mL通过样品环注入凝胶色谱柱,按以下条件操作:
a)净化柱:Bio-Beads S-X3填料,25(i.d.)×200 mm(i.d.);
b)流动相:环已烷-乙酸乙酯(1+1,V/V);
c)流速:4.2 mL/min;
收集9.5~21.5 min的流出液,50℃旋转蒸发至近干,加入5 mL正已烷,待固相萃取小柱净化。
注:若5.00 g样品中所含的脂肪量大于0.5 g,则应调整样品提取液体积,使得注入凝胶色谱的5 mL样液中所含的脂肪量不大于0.5 g。
7.2.2固相萃取小柱净化
使用前以3 mL甲醇、3 mL正已烷预淋洗小柱,将样品提取液上柱,用5 mL正己烷淋洗,弃去全部淋洗液,以5 mL 5 %丙酮-正已烷洗脱,保持流速约为1 mL/min,收集洗脱液,于50℃氮吹至近干,以50 %乙腈-水溶液定容1 mL,过0.45μm滤膜,供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或以50 %乙腈水溶液定容5 mL,过0.22μm滤膜,供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
7.3液相色谱测定
7.3.1液相色谱参考条件
a)色谱柱:Waters Symmetry C18柱,4.6×250 mm(i.d.),5μm,或相当者;
b)流动相:乙腈-水(75+25,V/V);
c)流速:1.0 mL/min;
d)检测波长:235 nm;
e)进样量:40μL;
7.3.2液相色谱测定
以喹氧灵标准工作液进样,以峰面积为纵坐标,工作溶液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用标准工作曲线对样品进行定量。标准工作液和待测样液中喹氧灵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线性响应范围内。按8项下规定进行结果计算。在本方法条件下,喹氧灵的保留时间约为8.0 min。标准品色谱图参见附录A中图A.1。
7.4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7.4.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参考条件
a)色谱柱:Acquity UPLC BEH C18柱,2.1×55 mm(i.d.),1.7μm,或相当者;
b)柱温:30℃;
c)流动相:乙腈-水(70+30,V/V);
d)流速:300μL/min;
e)进样量:10μL。
7.4.2质谱参考条件
a)离子源:电喷雾源(ESI),正离子模式;
b)扫描方式:多反应监测(MRM);
其它参考质谱条件见附录B中表B.1。
7.4.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
根据试样中被测物的含量情况,选取响应值适宜的标准工作液进行色谱分析。标准工作液和待测样液中喹氧灵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线性响应范围内。按8项下规定进行结果计算。在本方法条件下,喹氧灵的保留时间约为1.5 min,在锥孔电压为30 V时,标准品的二级质谱图与多反应监测(MRM)色谱图分别见附录C中图C.1与图C.2。
7.4定性测定
进行样品测定时,如果检出的的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样品一致,并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样品谱图中,各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接近的同样条件下得到的标准溶液谱图相比,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超过表1中规定的范围,则可判断样品中存在对应的被测物。
表1定性确证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7.5空白实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上述步骤进行。
8结果计算和表述
用数据处理软件或按式(1)计算试样中喹氧灵药物的残留量,计算结果需扣除空白值:
式中: |
|
X |
试样中喹氧灵残留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
C |
从标准工作曲线得到的喹氧灵溶液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V |
样品溶液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
m |
最终样液所代表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
注:计算结果须扣除空白值,测定结果用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9精密度
9.1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9.2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
10定量限、回收率
10.1定量限
液相色谱法的定量限为0.01 mg/kg。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的定量限为0.001 mg/kg。
10.2回收率
当添加水平为0.01 mg/kg、0.02 mg/kg、0.04 mg/kg时,液相色谱法检测喹氧灵的添加回收率参见附录D(表D.1)。
当添加水平为0.001 mg/kg、0.005 mg/kg、0.01 mg/kg时,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检测喹氧灵的添加回收率参见附录D(表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