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84-2016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
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发布稿)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本标准首ci发布于2001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两种阴离子(Br-、SO32-)的测定,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
——增加了一种淋洗液体系;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修订了样品保存时间;
——修订了样品前处理方法;
——修订了结果计算与表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甘肃省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和湖北省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7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氟化钠、亚硝酸钠等化学试剂对人体健康有害,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8种可溶性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当进样量为25 μl时,本方法8种可溶性无机阴离子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表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水质样品中的阴离子,经阴离子色谱柱交换分离,抑制型电导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 干扰和消除
4.1 样品中的某些疏水性化合物可能会影响色谱分离效果及色谱柱的使用寿命,可采用RP柱或C18柱处理消除或减少其影响。
4.2 样品中的重金属和过渡金属会影响色谱柱的使用寿命,可采用H柱或Na柱处理减少其影响。
4.3 对保留时间相近的2种阴离子,当其浓度相差较大而影响低浓度离子的测定时,可通过稀释、调节流速、改变碳酸钠和碳酸氢钠浓度比例,或选用氢氧根淋洗等方式消除和减少干扰。
4.4 当选用碳酸钠和碳酸氢钠淋洗液,水负峰干扰F-的测定时,可在样品与标准溶液中分别加入适量相同浓度和等体积的淋洗液,以减小水负峰对F-的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电阻率≥18 MΩ·cm(25℃),并经过0.45 μm微孔滤膜过滤的去离子水。
5.1 氟化钠(NaF):优级纯,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2 氯化钠(NaCl):优级纯,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3 溴化钾(KBr):优级纯,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4 亚硝酸钠(NaNO2):优级纯,使用前应置于干燥器中平衡24 h。
5.5 硝酸钾(KNO3):优级纯,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6 磷酸二氢钾(KH2PO4):优级纯,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7 亚硫酸钠(Na2SO3):优级纯,使用前应置于干燥器中平衡24 h。
5.8 甲醛(CH2O):纯度40 %。
5.9 无水硫酸钠(Na2SO4):优级纯,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10 碳酸钠(Na2CO3):使用前应于105℃±5℃干燥恒重后,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5.11 碳酸氢钠(NaHCO3):使用前应置于干燥器中平衡24h。
5.12 氢氧化钠(NaOH):优级纯。
5.13 氟离子标准贮备液:ρ(F-)= 1000 mg/L。
准确称取2.2100 g氟化钠(5.1)溶于适量水中,全量移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6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14 氯离子标准贮备液:ρ(Cl-)= 1000 mg/L。
准确称取1.6485 g氯化钠(5.2)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6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15 溴离子标准贮备液:ρ(Br-)= 1000 mg/L。
准确称取1.4875 g溴化钾(5.3)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6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16 亚硝酸根标准贮备液:ρ(NO2-)=1000 mg/L。
准确称取1.4997 g亚硝酸钠(5.4)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1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17 硝酸根标准贮备液:ρ(NO3-) = 1000 mg/L。
准确称取1.6304 g硝酸钾(5.5)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6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18 磷酸根标准贮备液:ρ(PO43-) = 1000 mg/L。
准确称取1.4316 g磷酸二氢钾(5.6)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1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19 亚硫酸根标准贮备液:ρ(SO32-)= 1000 mg/L。
准确称取1.5750 g亚硫酸钠(5.7)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加入1 ml甲醛(5.8)进行固定(为防止SO32-氧化),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1个月。
5.20 硫酸根标准贮备液:ρ(SO42-)= 1000 mg/L。
准确称取1.4792 g无水硫酸钠(5.9)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1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转移至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6个月。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21 混合标准使用液
分别移取10.0 ml氟离子标准贮备液(5.13)、200.0 ml氯离子标准贮备液(5.14)、10.0 ml溴离子标准贮备液(5.15)、10.0 ml亚硝酸根标准贮备液(5.16)、100.0 ml硝酸根标准贮备液(5.17)、50.0 ml磷酸根标准贮备液(5.18)、50.0 ml亚硫酸根标准贮备液(5.19)、200.0 ml硫酸根标准贮备液(5.20)于10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配制成含有10 mg/L的F-、200 mg/L的Cl-、10 mg/L的Br-、10 mg/L的NO2-、100 mg/L的NO3-、50 mg/L的PO43-、50 mg/L的SO32-和200 mg/L的SO42-的混合标准使用液。
5.22 淋洗液
根据仪器型号及色谱柱说明书使用条件进行配制。以下给出的淋洗液条件供参考。
5.22.1 碳酸盐淋洗液I:c(Na2CO3)= 6.0 mmol/L,c(NaHCO3)= 5.0 mmol/L。
准确称取1.2720 g碳酸钠(5.10)和0.8400 g碳酸氢钠(5.11),分别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2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
5.22.2 碳酸盐淋洗液II:c(Na2CO3)= 3.2 mmol/L,c(NaHCO3)= 1.0 mmol/L。
准确称取0.6784 g碳酸钠(5.10)和0.1680 g碳酸氢钠(5.11),分别溶于适量水中,全量转入2000 ml容量瓶,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
5.22.3 氢氧根淋洗液(由仪器自动在线生成或手工配制)。
5.22.3.1 氢氧化钾淋洗液:由淋洗液自动电解发生器在线生成。
5.22.3.2 氢氧化钠淋洗液:c(NaOH)= 100 mmol/L。
称取100.0 g氢氧化钠(5.12),加入100 ml水,搅拌至完quan溶解,于聚乙烯瓶中静置24 h,制得氢氧化钠贮备液,于4℃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3个月。
移取5.20 ml上述氢氧化钠贮备液于1000 ml,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后立即转移至淋洗液瓶中。可加氮气保护,以减缓碱性淋洗液吸收空气中的CO2而失效。
6 仪器和设备
6.1 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仪、操作软件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
6.1.1 色谱柱:阴离子分离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一次进样可测定本方法规定的8种阴离子,峰的分离度不低于1.5。
6.1.2 阴离子抑制器。
6.1.3 电导检测器。
6.2 抽气过滤装置:配有孔径≤0.45 μm醋酸纤维或聚乙烯滤膜。
6.3 一次性水系微孔滤膜针筒过滤器:孔径0.45 μm。
6.4 一次性注射器:1 ml ~10 ml。
6.5 预处理柱: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为基质的RP柱或硅胶为基质键合C18柱(去除疏水性化合物);H型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柱或Na型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柱(去除重金属和过渡金属离子)等类型。
6.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7.1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按照HJ 494、HJ/T 91和HJ/T 164的相关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若测定SO32-,样品采集后,须立即加入0.1%的甲醛(5.8)进行固定;其余阴离子的测定不需加固定剂。采集的样品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及时测定,应经抽气过滤装置(6.2)过滤,于4℃以下冷藏、避光保存。不同待测离子的保存时间和容器材质要求见表2。
7.2 试样的制备
对于不含疏水性化合物、重金属或过渡金属离子等干扰物质的清洁水样,经抽气过滤装置(6.2)过滤后,可直接进样;也可用带有水系微孔滤膜针筒过滤器(6.3)的一次性注射器(6.4)进样。对含干扰物质的复杂水质样品,须用相应的预处理柱(6.5)进行有效去除后再进样。
7.3 空白试样的制备
以实验用水代替样品,按照与试样的制备(7.2)相同步骤制备实验室空白试样。
8 分析步骤
8.1 离子色谱分析参考条件
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优化测量条件或参数,可按照实际样品的基体及组成优化淋洗液浓度。以下给出的离子色谱分析条件供参考。
8.1.1 参考条件1
阴离子分离柱(6.1.1)。碳酸盐淋洗液I(5.22.1),流速:1.0 ml/min,抑制型电导检测器,连续自循环再生抑制器;或者碳酸盐淋洗液II(5.22.2),流速:0.7 ml/min,抑制型电导检测器,连续自循环再生抑制器,CO2抑制器。进样量:25 μl。此参考条件下的阴离子标准溶液色谱图见附录B中的图B.1和图B.2。
8.1.2 参考条件2
阴离子分离柱(6.1.1)。氢氧根淋洗液(5.22.3),流速:1.2 ml/min,梯度淋洗条件见表3,抑制型电导检测器,连续自循环再生抑制器。进样量:25 μl。此参考条件下的阴离子标准溶液色谱图见附录B中的图B. 3。
8.2 标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准确移取0.00 ml、1.00 ml、2.00 ml、5.00 ml、10.0 ml、20.0 ml混合标准使用液(5.21)置于一组1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混匀。配制成6个不同浓度的混合标准系列,标准系列质量浓度见表4。可根据被测样品的浓度确定合适的标准系列浓度范围。按其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注入离子色谱仪,记录峰面积(或峰高)。以各离子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8.3 试样的测定
按照与绘制标准曲线相同的色谱条件(8.1)和步骤(8.2),将试样(7.2)注入离子
色谱仪测定阴离子浓度,以保留时间定性,仪器响应值定量。
注1:若测定结果超出标准曲线范围,应将样品用实验用水稀释处理后重新测定;可预先稀释50 至100 倍后试进样,再根据所得结果选择适当的稀释倍数重新进样分析,同时记录样品稀释倍数(f)。
8.4 空白试验
按照与试样的测定(8.3)相同的色谱条件和步骤,将空白试样(7.3)注入离子色谱仪
测定阴离子浓度,以保留时间定性,仪器响应值定量。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结果计算
样品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质量浓度 (mg/L),按照公式(1)计算:
式中:ρ—— 样品中阴离子的质量浓度,mg/L;
h —— 试样中阴离子的峰面积(或峰高);
0 h —— 实验室空白试样中阴离子的峰面积(或峰高);
a —— 回归方程的截距;
b —— 回归方程的斜率;
f —— 样品的稀释倍数。
9.2 结果表示
当样品含量小于1 mg/L时,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当样品含量大于或等于1 mg/L时,
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7 家实验室对含F-、Cl-、NO2-、Br-、NO3-、PO43-、SO32-、SO42-不同浓度水平的统一样品进行了测试,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在0.1% ~ 5.7%之间;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在1.4% ~ 5.8%之间。方法精密度测试结果见附录A 中的表A.1。
10.2 准确度
7 家实验室对不同类型的水样统一基质加标样品进行了测定,加标回收率范围在81.7%
~ 118.3%之间。方法准确度测试结果见附录A 中的表A.2。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空白试验
每批次(≤20个)样品应至少做2个实验室空白试验,空白试验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否则应查明原因,重新分析直至合格之后才能测定样品。
11.2 相关性检验
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0.995,否则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1.3 连续校准
每批次(≤20个)样品,应分析一个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的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标准曲线该点浓度之间的相对误差应≤10%。否则,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1.4 精密度控制
每批次(≤20个)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少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10%。
11.5 准确度控制
每批次(≤20个)样品,应至少做1个加标回收率测定,实际样品的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之间。
12 废物处理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应集中收集,妥善保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3 注意事项
13.1 由于SO32-在环境中极易氧化成SO42-,为防止其氧化,可在配制SO32-贮备液时,加入0.1%甲醛进行固定。校准系列可采用7+1方式制备,即配置成7种阴离子混合标准系列和SO32-单独标准系列。
13.2 分析废水样品时,所用的预处理柱应能有效去除样品基质中的疏水性化合物、重金属或过渡金属离子,同时对测定的阴离子不发生吸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