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3200.19-2016
代替SN/T 2114-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Determination of abamectin residue in fruits and vegetables
Liquid chromatography
前言
本标准代替SN/T 2114-2008《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法》。
本标准与SN/T 2114-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
——标准名称中“进出口水果和蔬菜"改为“水果和蔬菜"。
——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2114-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及蔬菜中阿维菌素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苹果及菠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检测。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ke)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xian)量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阿维菌素用丙酮提取,经浓缩后,用SPE C18柱净化,并用甲醇洗脱。洗脱液经浓缩、定容、过滤后,用配有紫外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4.1试剂
4.1.1丙酮(C3H6O):色谱纯。
4.1.2甲醇(CH4O):色谱纯。
4.2标准品
4.2.1阿维菌素标准品(分子式C48H72O14):纯度≥96.0%。
4.3标准溶液配制
4.3.1阿维菌素标准储备液:称取0.1 g(准确至0.0002 g)阿维菌素标准品于100mL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刻度配制成浓度为1.0 mg/mL的标准储备液。
4.3.2阿维菌素标准工作液:根据需要移取适量的阿维菌素标准储备液,用甲醇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标准工作液需每周配制一次。
5仪器和设备
5.1高效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
5.2分析天平:感量0.01 g和0.0001 g
5.3组织捣碎机。
5.4振荡器。
5.5旋转蒸发器。
5.6固相萃取柱:SPE C18。规格:60 mg/3 mL使用前用5 mL甲醇和5 mL水活化。
6试样制备与保存
6.1试样制备
将所取样品缩分出1 kg,取样部位按GB 2763附录A执行,样品经组织捣碎机捣碎,均分为两份,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记。
6.2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保存。
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7分析步骤
7.1提取
称取试样约20 g(精确至0.1 g)于100 mL具塞锥形瓶中,加入50 mL丙酮,于振荡器上振荡0.5 h用布氏漏斗抽滤,用20 mL×2丙酮洗涤锥形瓶及残渣。合并丙酮提取液,于40℃水浴旋转蒸发至约2 mL。
7.2净化
将上述的浓缩提取液完(wan)全转入SPE C18柱,再用5 mL水淋洗,去掉淋洗液。最后用5 mL甲醇洗脱,收集洗脱液,用氮气吹至近干。准确加入1.0 mL甲醇溶解残渣,用0.45μm滤膜过滤,滤液供液相色谱测定。外标法定量。
7.3测定
7.3.1高效液相色谱参考条件:
a)色谱柱:ODS-C18反相柱,4.6 mm×125 mm;
b)流动相:甲醇:水=(90+10,V/V);
c)流速:1.0 mL/min;
d)检测波长:245 nm;
e)柱温:40℃;
f)进样量:20μL。
7.3.2色谱测定
根据样液中阿维菌素含量情况,选定峰高相近的标准工作液标准工作液和样液中阿维菌素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线性范围内,标准工作液和样液等体积参插进样。在上述色谱条件下,阿维菌素保留时间约为5.3 min。
标准色谱图参见附录A,标准品紫外光谱图参见附录B。
7.4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照上述测定步骤进行。
8结果计算与表述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式(1)计算试样中阿维菌素残留量:
式中:
X——试样中阿维菌素残留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h——样液中阿维菌素峰高,单位为毫米(mm);
hs——标准工作液中阿维菌素峰高,单位为毫米(mm);
c——标准工作液中阿维菌素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V——样液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最终样液代表的试样量,单位为克(g)。
注:计算结果须扣除空白值,测定结果用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9精密度
9.1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9.2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10定量限和回收率
10.1定量限
本方法的定量限为0.01 mg/kg。
10.2回收率
苹果样品中添加阿维菌素的浓度和回收率的实验数据:
——在0.01 mg/kg时,回收率为82.5%;
——在0.05 mg/kg时,回收率为87.5%;
——在0.50 mg/kg时,回收率为95.0%。
菠菜中添加阿维菌素的浓度和回收率的实验数据:
——在0.01 mg/kg时,回收率为83.0%;
——在0.05 mg/kg时,回收率为89.0%;
——在0.50 mg/kg时,回收率为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