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823-2014
代替JJG823-1993
离子色谱仪
Ion Chromatographs
引言
JJG 823-2014《离子色谱仪》的编写是以JJF 1001- 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为基础和依据,对JJG 823-1993《离子色谱仪》进行修订的。
与JJG 823-1993《离子色谱仪》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有如下变化:
——增加了紫外可见检测器和电化学检测器的检定技术指标。(见1)
——把原规程柱子与仪器的综合技术指标,改为仪器的技术指标,这样取消了与离子色谱柱相关的技术指标,例如柱子的分离度和最后出峰时间等。(见3.3,3.4节)
——对于原规程重复的线性范围和相关系数技术指标,取消线性范围,保留相关系数技术指标。
——增加了仪器的最小检出量与定量环的转换关系。(见5.2.2.4节)
JJG823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 823-1993。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配有电导检测器、紫外可见检测器和电化学检测器的离子色谱仪的首(shou)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概述
离子色谱仪(以下简称仪器)是由输液系统、进样系统、分离系统、检测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等部分组成的分析装置,图1是其组成的示意图。由于样品中各组分离子在色谱柱固定相和流动相间分配和吸附特性的差异,不同离子被流动相先后洗脱分离进入检测器,并按先后次序得到各待测离子的信号强度。根据各组分的保留时间和响应值(峰面积或峰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3计量性能要求
3.1输液系统
3.1.1输液管路及接口紧密牢固,在规定的允许压力范围内无泄漏。
3.1.2流量设定值误差(Ss)和流量稳定性(SR)应符合表1的要求。
3.2柱温箱
3.2.1柱温箱温度设定值允许误差:±2℃。
3.2.2柱温箱温度稳定性:不大于1℃/h。
3.3检测器
仪器检测器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3.4整机性能
仪器的整机性能用定量重复性、定性重复性来表示。
3.4.1定性重复性:不大于1.5%。
3.4.2定量重复性:不大于3%。
4通用技术要求
4.1仪器外观
4.1.1仪器上应有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商、产品序列号、出厂日期等内容的铭牌,
国产仪器应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4.1.2仪器应标明所使用的电源、电压和频率,且各功能部件均能正常工作。
4.2仪器电路
仪器电源线、信号线等插接紧密,各开关、旋钮、按键等功能正常,指示灯灵敏,显示器清晰。
5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shou)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5.1检定条件
5.1.1环境条件
5.1.1.1仪器使用环境应清洁无尘,通风良好,温度保持在(15~30)℃, 检定过程中室内温度变化不超过2℃,室内相对湿度应在5%~85%范围内。
5.1.1.2检定仪器应平稳地放在工作台上,周围无强烈机械振动和电磁干扰源。
5.1.2电源要求
5.1.2.1电源电压:(220±22)V。
5.1.2.2电源频率:(50±0.5)Hz。
5.1.3检定设备
5.1.3.1分析天平:最大称量不小于100 g,分辨力不大于1 mg。
5.1.3.2数字温度计:测量范围为(0~50)℃, 分辨力不大于0.1℃,最大允许误差为±0.3℃。
5.1.3.3秒表: 分辨力不大于0.1 s。
5.1.3.4移液管:A(ji)级。
5.1.3.5容量瓶:A(ji)级。
5.1.4有证标准物质(见表3)
5.1.5其他要求
检定用试剂:流动相所用试剂和纯水等。
波长检定溶液:重铬酸钾溶液。
5.2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5.2.1检定项目(见表4)
5.2.2检定方法
5.2.2.1通用技术要求的检查
按4.1、4.2的要求,目视、手动检查。
5.2.2.2输液系统的检定
a)泵耐压检定
将仪器各部分连接好,以水为流动相,流量为1 mL/min,按说明书启动仪器,压力平稳后保持10 min,用滤纸检查各管路接口处应无泄漏。卸下色谱柱,堵住泵出口端(压力传感器以下),使压力达到仪器说明书最大允许值的90%,保持5 min无泄漏。
b)泵流量设定值误差Ss、流量稳定性SR的检定
启动仪器,压力稳定后,按表1的要求设定流量,在分离柱出口处用称重过的容量瓶收集流动相,同时用秒表计时,收集表1规定时间流出的流动相,在天平上称重,按式(1)、式(2)计算Ss和SR。
式中:
Fm——流量实测值,mL/min;
W2——容量瓶+流动相的质量,g;
W1——容量瓶的质量,g;
ρt——实验温度下流动相的密度,g/cm3;
t——收集流动相的时间,min;
Fm——同一组流量测量的算术平均值,mL/min;
Fs——流量设定值,mL/min;
Fmax——同一组流量测量中的最大值,mL/min;
Fmin——同一组流量测量中的最小值,mL/min。
5.2.2.3柱箱 温度设定值误差△Ts和控温稳定性Tc的检定
将数字温度计探头固定在柱温箱内或恒温块的温度探测器附近,选择30℃和40℃(也可根据用户使用温度设定)进行检定。按仪器说明书操作,通电升温,待温度稳定后,记下温度计读数并开始计时,以后每隔10 min记录一次读数,共计7次,求出算术平均值。平均值与设定值之差为设定值误差△Ts,7次读数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控温稳定性Tc,按式(4)、 式(5)计算。
式中:
`T——实测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Ts——温度设定值,℃;
Tmax——同一组测量中的最高温度值,℃;
Tmin——同一组测量中的最(zui)低温度值,℃。
5.2.2.4基线噪声和基线漂移检定
按说明书要求,针对不同检测器,连接好仪器,开机预热,待仪器稳定后记录30min基线。
基线噪声为30min基线中噪声最大峰峰高对应的信号值。
基线漂移用30 min内基线偏离起始点最大信号值表示。
注:若电导检测器不能输出电导值,就以相当25 L定量环仪器的0.5μg/mL Cl-或0.2μg/mL Li+的峰高为满刻度,上述测得基线噪声值和基线漂移值除以该满刻度即为仪器的基线
噪声和基线漂移。
5.2.2.5电导检测器的检定
a)最小检测浓度检定
选取相应的检测离子浓度(Cl--0.5μg/mL;Li+-0.2μg/mL)进行测定,记录色谱图,由色谱峰高和基线噪声,按式(6)计算最小检测浓度Cmin (按25μL进样量计算)。
式中:
Cmin——最小检测浓度,μg/mL;
HN——基线噪声峰峰值,μS;
c——标准溶液浓度,μg/mL;
H——标准溶液的色谱峰高,μS;
V——进样体积,μL。
b)仪器线性的检定
选择在两个数量级范围内,均匀分布的用水稀释的5个浓度的Cl-或Li+系列标准溶液进行测量,每个浓度点重复测量三次取平均值,并与标准溶液的标准值做线性回归,按式(7)计算其相关系数(γ)。
式中:
Ci——第i种溶液的浓度;
C——某个离子的算数平均浓度;
Hi——第i种溶液的峰高或峰面积;
H——某个离子浓度的算数平均峰高或峰面积;
n——某个离子浓度的个数。
5.2.2.6紫外可见检测器
a)波长示值误差与重复性的检定
将检测器和数据处理系统连接好,通电预热稳定后,用注射器将紫外分光光度计溶液标准物质(标准波长为235nm,257 nm,313 nm和350 nm)从检测器入口注入样品池中冲洗,并将样品池充满。将检测器波长调到低于标准波长5nm处(例如检定257nm时,检测器波长先调到252nm),改变检测器波长,每(5~10)s改变1nm,记录每个波长下的吸收值(吸收值变化的示意图见图2),最大或最小吸收值对应的波长与标准波长之差为波长示值误差。每个波长重复测量3次,其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波长重复性。
有吸光值显示的检测器,改变波长时可直接读出吸光值,其最大(或最小)吸光值对应的波长与标准波长之差为波长示值误差。有波长扫描功能的仪器可画出标准溶液的光谱曲线,其波峰(或波谷)对应的波长与标准波长之差为波长示值误差。对于有内置标准滤光片可进行自检的仪器可直接采用其测量数据。
对改变波长有自动回零功能的紫外-可见光检测器,可采用连续进样的方法检定波长示值误差,具体做法是:用一节空管代替色谱柱将液路连通,以水做流动相,流量为(0.5~1.0) mL/min,采用步进进样方法,例如检定257 nm时,从252 nm开始到262nm,每2min改变1nm,用注射器注入相同体积的紫外分光光度计溶液标准物质,得到一组不同波长的色谱峰,最高(或最(zui)低)色谱峰对应的波长与标准波长之差,即为波长示值误差。
b)最小检测浓度的检定
选取1.0μg/mL NO2-离子溶液进行测定,记录色谱图,由色谱峰高和基线噪声,按式(6)计算最小检测浓度Cmin (按25μL进样量计算)。
c)相关系数的检定
选择NO2-系列标准溶液,按5.2.2.5中b)条的方法进行检定和计算。
5.2.2.7电化学检测器
a)最小检测浓度检定
选取0.5μg/mL I-离子溶液进行测定,记录色谱图,由色谱峰高和基线噪声,按式(6)计算最小检测浓度Cmin (按25μL进样量计算)。
b)相关系数的检定
选择碘离子系列标准溶液,按5.2.2.5中b)条的方法进行检定和计算。
5.2.2.8整机性能
定性、定量重复性检定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打开仪器,待仪器稳定后,按不同检测器选取不同检测离子(见表5)进行测量,连续进样6次,记录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和峰面积或峰高,按式(8)计算相对标准偏差RSD6。
式中:
RSD6定性(定量)——定性(定量)测量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
Xi——第i次测得的保留时间和峰面积或峰高;
`X——6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i——测量序号。
5.3检定结果的处理
5.3.1按本规程条款检定,全部检定项目(详见3计量性能要求)均达到规定技术要求的仪器为合格仪器,发给检定证书。
5.3.2只配一个检测器的仪器,任何一个检定项目不合格,该仪器为不合格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注明不合格项。
5.3.3配一个以上检测器的仪器,只要其中一个检测器的检定项目和除检测器外其他检定项目合格,可发给配该检测器的仪器检定证书。同时注明其他不合格的检测器,限制使用。
5.4检定周期
离子色谱仪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若经过搬动、更换重要部件或对仪器性能有影响时,应重新检定。